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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鱼腥草素钠

新鱼腥草素钠

处方药 非医保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各类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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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鱼腥草素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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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新鱼腥草素钠
新鱼腥草素钠
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
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新鱼腥草素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914

国药准字H200459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各类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肌内注射:一次8mg,一日2次(用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成2mg/ml后肌内注射)。 2、静脉滴注:一次16-2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或遵医嘱。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宜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副作用

对本品种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本品,因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需根据滴用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宫颈炎等妇科各类炎症。并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药理作用

有关本品的不良反应报道较少,临床应用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如皮疹、注射后头晕等。

注意事项

1、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可能的过敏反应。 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4、请放置在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