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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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溴甘露醇。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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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赛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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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217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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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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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胶囊: 口服,每次0.2-0.3g,每日一次,3-6周为一疗程,维持量,每周0.25g或开始每日0.125-0.25g,当白细胞降至2-10/L时,改为每2-3日口服0.125-0.25g,连用12周。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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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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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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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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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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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为骨髓抑制,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胃肠道反应较轻,有时出现轻度脱发及皮肤色素沉着,有较强的蓄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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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及出血体质者禁用,勿与细胞毒药物和X线照射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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