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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磺甲氧苄啶胶囊

联磺甲氧苄啶胶囊

处方药 医保

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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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中耳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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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磺甲氧苄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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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联磺甲氧苄啶胶囊
联磺甲氧苄啶胶囊
甲泼尼龙片
甲泼尼龙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磺胺甲噁唑、磺胺嘧啶、甲氧苄啶。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泼尼龙。  化学名称:11β,17,21-三羟基-6α-甲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  分子式:C22H30O5  分子量:374.48

生产企业

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Pfizer ltalia Sr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5464

注册证号H2015024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中耳炎等。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以下情况: 一、 非内分泌失调症 1.风湿性疾病 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银屑病性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上踝炎 2.胶原疾病 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 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 风湿性多肌痛 巨细胞关节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3.皮肤疾病 天疱疮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 综合症) 剥脱性皮炎 覃样真菌病 严重的银屑病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4.过敏状态 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血清病 支气管哮喘 药物过敏反应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 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 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 眼部带状疱疹 前视网膜炎 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首剂加倍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 5、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一些动物试验表明,母亲服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因未作过足够的人类生殖研究,因而只有在仔细衡量皮质类固醇的益处与它对母亲、胚胎或胎儿的潜在风险之后,才可用于孕妇、哺乳妇女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糖皮质激素只有在明确需要的前提下才可用于孕妇。如果在怀孕期间必须停用已长期服用的皮质类固醇(与其它长期疗法相同),停药过程必须逐步进行(参见 儿童用药:参见 老年用药:参见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中耳炎等。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以下情况: 一、 非内分泌失调症 1.风湿性疾病 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银屑病性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上踝炎 2.胶原疾病 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 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 风湿性多肌痛 巨细胞关节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3.皮肤疾病 天疱疮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 综合症) 剥脱性皮炎 覃样真菌病 严重的银屑病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4.过敏状态 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血清病 支气管哮喘 药物过敏反应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 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 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 眼部带状疱疹 前视网膜炎 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由于TMP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 11、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

甲泼尼龙属合成的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胞浆内特异的受体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体)结合,启动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据认为全身给药的糖皮质激素最终即通过这些酶发挥多种作用。糖皮质激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影响,而且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髓和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 -作用于炎症和免疫过程: 糖皮质激素的大部分治疗作用都与它的抗炎、免疫抑制和抗过敏特性有关,这些特性会导致下列结果: -减少炎症病灶周围的免疫活性细胞 -减少血管扩张 -稳定溶酶体膜 -抑制吞噬作用 -减少前列腺素和相关物质的产生 4.4mg醋酸甲泼尼龙(4mg甲泼尼龙)的糖皮质激素样作用(抗炎作用)与20mg氢化可的松相同。 甲泼尼龙仅有很低的盐皮质激素样作用(200mg甲泼尼龙等价于1mg脱氧皮质酮)。 -对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释出的氨基酸经糖异生过程在肝脏转化为葡萄糖和糖原。由于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吸收减少,导致血糖增高和糖尿,有糖尿病倾向的患者尤其明显。 -对脂肪代谢的作用: 糖皮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治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出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6、用药期间须注意: (1)周围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7、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尿量每日至少维持在1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g/ml(严重感染120-150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磺胺药可透过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暂停应用本品。 13、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 14、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15、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过量短期服用本品会出现食欲不振、腹痛、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嗜睡、神志不清、精神低沉、发热、血尿、结晶尿、血液疾病、黄疸、骨髓抑制等。长期过量服用本品会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细胞的减少和巨幼红细胞性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