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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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奈福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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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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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592 |
国药准字H32024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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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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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3g(6-12粒),分3-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奈福泮片: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盐酸奈福泮注射液:肌注或静注:一次20mg,必要时每3-4小时一次。 注射用盐酸奈福泮: 缓慢静脉滴注,常用量一次20mg,必要时每3-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滴注时患者应躺下,滴注完后15分钟方可起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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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禁用;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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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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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 |
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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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 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
有心绞痛、心动过速、癫痫发作、神经刺激症状、呼吸抑制、尿潴留、呼吸异常、瞌睡、恶心、出汗、头晕、头痛等,但一般持续时间不长,偶见口干、眩晕、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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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3、口服本品时应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
1、有中风病史者、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物者慎用 3、因本品可引起嗜睡,所以驾驶者和机械操作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的影响尚不明确,由于乳汁中的药物浓度与血浆中的浓度相当,故哺乳期妇女使用应遵医嘱。 5、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6、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7、药物过量:本品过量可引起兴奋,宜用安定解救,并用常规支持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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