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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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谷氨酸诺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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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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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592 |
国药准字H2004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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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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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3g(6-12粒),分3-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
临用前,用适量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然后加入到2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以30-40滴/分速度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7-14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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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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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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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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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 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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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3、口服本品时应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不全或无尿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1、儿童用药: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2、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3、药物过量:急性药物过量时,应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予以对症处理及支持疗法。并须维持适当的补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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