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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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呋唑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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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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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592 |
国药准字H2010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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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本品用于缓解两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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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3g(6-12粒),分3-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阿夫唑嗪缓释片:口服。推荐剂量,每天一片(10mg)长效缓释片,晚饭后立即服用。该片剂必须用水整片吞服。 盐酸阿夫唑嗪片: 1、口服。建议首剂量在睡前服用。 2、通常成人的常用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老年患者起始剂量每日早晚各2.5mg,最多增至一日10mg。 3、肾功能损伤患者:起始剂量应一次2.5mg,一日2次,随后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剂量。 4、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起始剂量应一次2.5mg,一日1次,随后根据临床反应增至一次2.5m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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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在下列情况下禁止使用: 1、对阿呋唑嗪或本品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2、与其他α受体组织机构联合用药。 3、肝功能衰竭。 4、严重肾功能衰竭(肌苷清除率<30ml/min)。 5、血压过低者及出现体位性低血压的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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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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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 |
本品用于缓解两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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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 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
1、神经系统异常:虚弱、头晕,头痛,晕厥,眩晕。 2、心脏异常:心动过速,患有冠心病患者出现心绞痛,心房颤动。 3、眼睛病症:术中虹膜松弛综合征。 4、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鼻炎。 5、胃肠道异常:恶心,腹痛,腹泻,呕吐。 6、肝胆管异常:肝细胞损伤,胆汁淤积性肝病。 7、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性水肿。 8、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状况:乏力,水肿,胸痛。 9、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阴茎异常勃起。 10、血管异常:低血压(体位性),潮红。 11、血液及淋巴系统异常:血小板减少。 12、具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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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3、口服本品时应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
1、警告: (1)同所有的a1-阻滞剂一样,在某些患者中,尤其是那些正在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服药后数小时内可能会出现症状性或无症状性(眩晕、疲乏、出汗)的体位性低血压。如发生这些症状,患者应平卧直至症状完全消退。以上这些症状通常是暂时的,发生在治疗开始时,一般不会妨碍继续治疗。上市后药物监测报道,存在潜在患病风险的病人(例如潜在心脏疾病和/或合并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用药后可能出现显著的血压下降现象。发生低血压及相关不良反应的风险在老年患者中可能较为严重。应告知患者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 (2)患有症状性体位性低血压的患者或者正在接受抗高血压或硝酸盐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应该慎用本品。 (3)在获得性或先天性QT延长患者或服用延长QT间期药物的患者中使用时应谨慎。 2、使用注意事项: (1)对服用其他α1-阻滞剂后有明显的低血压反应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谨慎。 (2)伴有冠心病的患者不应单独给予阿夫唑嗪。针对冠状动脉功能不全的特定治疗应继续。如果心绞痛复发或加剧,应停止使用本品。 (3)已经观察到一些正在或以前服用a1-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在白内障手术当中出现术中虹膜松驰综合征(IFIS,小瞳孔综合征的变体)。虽然服用本品后该事件发生率非常低,但是,在白内障手术之前,应该将当前或以前的a1-受体阻滞剂应用情况告知眼科医生,因为IFIS可能导致手术并发症的增加。眼科医生应该准备对他们的手术技术进行可能的修改。 (4)必须告知患者本品须整片吞服。禁止任何其他服药方式如咬碎、压碎、咀嚼、研磨或捣成粉。这些行为会导致药物不恰当地释放和吸收进而可能引起早发的不良反应。 (5)对驾车的影响没有可用的数据。由于眩晕、头晕和乏力之类的不良反应主要发生在治疗初期,因此在驾车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 3、孕妇及嗜乳期妇女用药:治疗适应症中不涉及妇女。在妊娠期间服用本品的安全性以及本品是否分泌入乳汁中尚不清楚。 4、儿童用药:治疗适应症中不涉及儿童。尚未证明本品在年龄2-16岁儿童中的疗效。因此,本品不适用于儿科人群。 5、老年用药:在某些患者中,尤其是那些正在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服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同时可能伴有其它症状(头晕的感觉、疲劳和出汗)。老年患者建议谨慎用药。 6、药物过量: (1)如果药物过量,患者应保持卧位并送医院治疗。应给予低血压的常规治疗。 (2)由于本品和蛋白高度结合,本品不易通过透析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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