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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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霉素。 |
主要组成成份:金黄色葡萄球菌滤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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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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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592 |
国药准字H23023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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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癌、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肺结节病、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大疱、肺不张、肺损伤、肺功能不全、肺水肿、肺出血、肺感染、肺肿瘤、肺纤维化、肺间质病变、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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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3g(6-12粒),分3-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
1骨折断端局部注射:每5天注射一次,每次1-2.0ml,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或缩短。2恶性肿瘤放、化疗的辅助治疗:肌内注射,一天一次,一次2ml,30天为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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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过敏体质,心、肾、肝功能严重不良,孕妇及局部皮肤条件不好的闭合骨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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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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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癌、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肺结节病、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大疱、肺不张、肺损伤、肺功能不全、肺水肿、肺出血、肺感染、肺肿瘤、肺纤维化、肺间质病变、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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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 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
可缓解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通过促进毛细血管生长,使血肿吸收、机化和加速骨痂形成,促进骨折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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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3、口服本品时应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
1在本品的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初次使用时,谨防过敏反应的发生。2出现高温时应对症处理。3对陈旧性骨折应用粗针头刺入骨折断端或造成新创面后再注入药液。4严禁静脉注射。5用药后可有局部疼痛肿胀或全身发热反应在37.5-38.5℃之间,6-12小时左右自行消退,严重者或持续不退者予对症处理。6本品应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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