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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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霉素。 |
本品系用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SA14-14-2减毒株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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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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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592 |
国药准字S109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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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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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3g(6-12粒),分3-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
8月龄以上健康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 1.按标示量加入疫苗稀释液,待完全复溶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1次注射。 3.8月龄儿童首次注射0.5ml;分别于2岁和7岁再各注射0..ml,以后不再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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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发热,患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心脏﹑肾脏及肝脏等疾病者。 2.体质衰弱﹑有过敏史或癫痫史者。 3.先天性免疫缺陷者,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妊娠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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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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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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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 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
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偶有散在皮疹出现,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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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3、口服本品时应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
1.注射疫苗过程中,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2.疫苗复溶后有摇不散的块状物,复溶前疫苗变红,疫苗瓶有裂纹或瓶塞松动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复溶后如不能立即完成,应放置在在2~8℃并在1小时内用完,剩余的疫苗应废弃。 4.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各1个月,不得使用本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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