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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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霉素。 |
肉桂叶、土茯苓、红药、过岗龙、红杜仲、玉郎伞,土生地、三爪龙、白芷、老鸦嘴,干斤拔、砂仁、黄精、牛大力、高山龙、川芎、大芦、土甘草、青藤、五爪龙、万筋藤、首乌藤、当归藤、国方藤,温姜、狮子尾,九牛力,黑老虎根。辅科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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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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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592 |
国药准字Z4502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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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温肾补血。用于风湿骨痛,慢性腰腿痛,肾阳不足及气由亏虑引弱起的贫血,失眠多梦,气短,心悸,多汗,厌食,腹胀,尿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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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3g(6-12粒),分3-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冲酒或开水落解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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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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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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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温肾补血。用于风湿骨痛,慢性腰腿痛,肾阳不足及气由亏虑引弱起的贫血,失眠多梦,气短,心悸,多汗,厌食,腹胀,尿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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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 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 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 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5、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 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 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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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3、口服本品时应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食入难化,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感冒发热勿服。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休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按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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