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隐性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引起的深部真菌感染。如: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亦可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病、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部及泌尿道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性或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菌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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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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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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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83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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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由隐性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引起的深部真菌感染。如: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亦可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病、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部及泌尿道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性或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菌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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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最快滴速不超过5mg/min。 成人推荐剂量如下: 1、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通常首剂0.4g,以后0.2-0.4g/日。疗程取决于临床及真菌反应,但对于隐球菌脑膜炎而言,一般疗程最少为6-8周。 2、治疗念球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球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时,常用量为第一日0.4g,以后0.2g/日,根据临床反应,日剂量可增至0.4g,疗程取决于临床反应。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的间隔时间或日常剂量,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本品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感染的剂量为3-6mg/kg·d。隐球菌性脑膜炎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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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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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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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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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由隐性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引起的深部真菌感染。如: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亦可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病、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部及泌尿道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性或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菌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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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常见的副作用有头昏、头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皮疹,偶见血ALT轻度升高,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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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患者使用本品若出现皮疹,应严密控制,若出现大疱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必须停药。 3、肝功能不良患者在应用药物之前或期间,均应监测肝功。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需严密监测肝功能,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乳母不宜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因此儿童不宜使用。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隐球菌感染,可采用剂量为3-6mg/kg/日,隐球菌性脑膜炎的治疗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7、老年用药:慎用,并应监测肝功、肾功。 8、药物过量:应给予对症治疗。氟康唑大部分由尿排除,利尿可能加速药物排除3小时血,液透板可使其浓度降低一半。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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