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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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磷胆碱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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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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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461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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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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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日0.25-0.5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缓滴注,每5-10日为一疗程;单纯静脉注射:每次0.1-0.2g。 2、肌内注射:一日0.1-0.3g,分1-2次注射。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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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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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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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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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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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全身:偶见发热、倦怠、过敏样反应,严重者有过敏性休克的报告。 2、心血管:偶见暂时性血压下降、心动过速和心动过缓。 3、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胃烧灼感、腹泻和肝功能异常。 4、呼吸系统:有发生过敏性哮喘的报告,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和喉水肿。 5、神经系统:偶见眩晕、震颤、头痛、失眠、兴奋、烦躁不安和痉挛。 6、皮肤五官:偶见皮疹和一过性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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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3、癫痫及低血压患者慎用。 4、静脉注射时应尽量放慢给药速度。 5、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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