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磷胆碱钠。 |
本品活性成份为:艾拉莫德。 |
|
| 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461 |
国药准字H2011008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
|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日0.25-0.5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缓滴注,每5-10日为一疗程;单纯静脉注射:每次0.1-0.2g。 2、肌内注射:一日0.1-0.3g,分1-2次注射。 |
口服。一次25mg (1片),饭后服用,一日2次,早、晚各1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在国内的II、III期临床试验中,共有518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II期临床试验有192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在II期临床试验中: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γ-谷氨酰转肽酶和碱性磷酸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
| 药理作用 |
1、全身:偶见发热、倦怠、过敏样反应,严重者有过敏性休克的报告。 2、心血管:偶见暂时性血压下降、心动过速和心动过缓。 3、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胃烧灼感、腹泻和肝功能异常。 4、呼吸系统:有发生过敏性哮喘的报告,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和喉水肿。 5、神经系统:偶见眩晕、震颤、头痛、失眠、兴奋、烦躁不安和痉挛。 6、皮肤五官:偶见皮疹和一过性复视。 |
||
| 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3、癫痫及低血压患者慎用。 4、静脉注射时应尽量放慢给药速度。 5、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肝毒性:临床试验发现本品可引起可逆性的肝脏酶升高,大多数氨基转移酶升高为轻度[≤ 2倍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简称ULN)],且通常在继续治疗过程中缓解;显著升高(>3倍 ULN)不常发生,且通过降低剂量或停药可缓解。大多数患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生在用药3个月内,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血液丙氨酸氨基转换酶(ALT)和谷氨酸氨基转换酶(AST),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型肝炎或者丙型肝炎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查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上限的2~3倍,在密切监测下可继续给予艾拉莫德,剂量降低至25mg/日。②ALT升高2~3倍正常值上限,如果剂量降低后ALT仍维持在2~3倍正常值上限及3倍以上,须停药,并加强护肝治疗且密切观察。 2.活动性胃肠道疾病:对于有活动性胃肠疾病的患者慎用,需告知患者一旦发生黑便、贫血、异常胃/腹疼痛等症状,及时通知医生并尽早去医院就诊,一旦确诊为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应立即停药并进行对症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