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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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胞磷胆碱钠。 |
活性成分: 替比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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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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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461 |
国药准字H2007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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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替比夫定用于有病毒复制证据以及有血清转氨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组织活动性病变证据的慢性乙型肝炎成人患者。 本适应症基于核苷类似物初治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的、肝功能代偿的,慢性乙型肝炎成年患者的病毒学、血清学、生化学和组织学应答结果。未在合并HIV、HCV或HDV感染的乙型肝炎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未在肝移植患者或失代偿肝病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对核苷类似物逆转录酶抑制剂耐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尚无应用替比夫定的设计良好的对照研究,但估计其可能与拉米夫定存在交叉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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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日0.25-0.5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缓滴注,每5-10日为一疗程;单纯静脉注射:每次0.1-0.2g。 2、肌内注射:一日0.1-0.3g,分1-2次注射。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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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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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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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替比夫定可以亿泌到大鼠的乳汁中,但未对替比夫定对孕妇和HBV母婴传播的影响进行研究;目前尚不知道替比夫定是否会分泌到人的乳汁,所以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避免授乳。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儿童用药:替比夫定在16岁以下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本品不宜于儿童和青少年。 老年用药:替比夫定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考虑到老年人由于各种并发症造成的肾功能损伤,在使用本品时,应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并相应调整药物的剂量和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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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意识障碍。 |
替比夫定用于有病毒复制证据以及有血清转氨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组织活动性病变证据的慢性乙型肝炎成人患者。 本适应症基于核苷类似物初治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的、肝功能代偿的,慢性乙型肝炎成年患者的病毒学、血清学、生化学和组织学应答结果。未在合并HIV、HCV或HDV感染的乙型肝炎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未在肝移植患者或失代偿肝病患者中评估过替比夫定的作用。对核苷类似物逆转录酶抑制剂耐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尚无应用替比夫定的设计良好的对照研究,但估计其可能与拉米夫定存在交叉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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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全身:偶见发热、倦怠、过敏样反应,严重者有过敏性休克的报告。 2、心血管:偶见暂时性血压下降、心动过速和心动过缓。 3、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胃烧灼感、腹泻和肝功能异常。 4、呼吸系统:有发生过敏性哮喘的报告,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和喉水肿。 5、神经系统:偶见眩晕、震颤、头痛、失眠、兴奋、烦躁不安和痉挛。 6、皮肤五官:偶见皮疹和一过性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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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3、癫痫及低血压患者慎用。 4、静脉注射时应尽量放慢给药速度。 5、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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