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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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 |
阿瑞匹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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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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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37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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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
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手术后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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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l,每日三次。饭前空腹小口吞服,连服4-8周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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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热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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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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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
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手术后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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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偶有食欲减退。色素下降,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多为轻度,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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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有进行性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象。 3.高热患者禁用本品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阿瑞匹坦125mg/80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在本品服药期间和服药后28天内,可使性激素避孕药的疗效减低。因此,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和在本品最后一次给药后的1个月内,应该选择其他避孕措施或使用补救方法进行避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