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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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 |
本品为氟尿嘧啶乳状液口服液体制剂,含氟尿嘧啶(C4H3FN2O2)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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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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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37 |
国药准字H43021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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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
结肠癌、直肠癌、胃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膀胱癌、头颈部癌、肺癌、食管癌、胰腺癌、肾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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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l,每日三次。饭前空腹小口吞服,连服4-8周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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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热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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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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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
结肠癌、直肠癌、胃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膀胱癌、头颈部癌、肺癌、食管癌、胰腺癌、肾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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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偶有食欲减退。色素下降,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多为轻度,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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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有进行性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象。 3.高热患者禁用本品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2.为增强疗效,服时摇匀。3.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用用。4.有下列尾部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血小板低于5万/mm者。(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者。(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5.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6.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道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