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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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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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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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37 |
国药准字H3102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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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小球肾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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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l,每日三次。饭前空腹小口吞服,连服4-8周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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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热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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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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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小球肾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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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偶有食欲减退。色素下降,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多为轻度,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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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有进行性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象。 3.高热患者禁用本品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4.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2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