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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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
颠茄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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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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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900 |
国药准字Z4402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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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肾、胆绞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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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
口服。常用量:一次0.3-1ml,一日1-3ml;极量:一次1.5ml,一日4.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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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青光眼、前列腺增生、心动过速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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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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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肾、胆绞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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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
1、较常见的有: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尤其老年人)。 2、少见的情况有:眼睛痛、眼压升高、过敏性皮疹或疱疹。 3、用药逾量表现:视力模糊或视野改变、动作笨拙不稳、神志不清、抽搐、眩晕、昏睡不醒、严重口鼻或咽部发干、发热、婴幼儿多见;幻觉、谵妄,多见于老年人,呼吸短促及呼吸困难(呼吸抑制)、言语不清、易激动、神经质、坐立不安等反应,儿童多见;心跳异常加快、皮肤特别温热、干燥、发红,儿童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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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
1、对阿托品或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对颠茄也可不耐受。 2、幼儿及儿童对颠茄的阿托品样毒性反应极为敏感。痉挛性麻痹与脑损害的幼儿及儿童,对颠茄的反应增强,应用使要严密观察。环境温度较高时,可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原因是汗腺分泌活动受抑制,多见于婴幼儿。脸红反应则系皮下血管扩张所致。 3、老年病患者应用一般常用量即可出现烦躁、震颤、昏睡或谵妄等症状。老年人特别容易发生抗毒蕈碱样不良反应,如便秘、口干和尿潴留(尤其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4、遇有下述一些疾病应慎用: (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颠茄的中枢神经作用可加强。 (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 (3)先天愚型,可出现瞳孔散大及心率加快。 (4)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括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 (5)胃肠道阻塞性疾患,如贲门失弛缓症和幽门梗阻等,可因肌运动和张力的削弱而引起梗阻及胃潴留。 (6)青光眼(闭角型或潜在型),颠茄可诱发闭角型青光眼的急性发作,20岁以上患者青光眼潜在,有诱发的危险。 (7)急性出血伴有心血管功能不全者,心率加速可能不利。 (8)肝功能中度损害可减少减慢颠茄的代谢。 (9)膈疝合并反流性食管炎,颠茄可使症状加重。 (10)高血压可因用药而加甚。 (11)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动过速更甚。 (12)老年衰弱患者肠道松弛无力,或已有麻痹性肠梗阻先兆,有导致完全性肠梗阻的危险。 (13)肺部疾患,特别是婴幼儿及衰弱患者,支气管分泌减少,痰浓缩后有支气管栓子形成。 (14)重症肌无力者,乙酰胆碱的生理作用被抑制后的病情可加重。 (15)植物神经疾病等患者,尿潴留和睫状肌麻痹可加甚。 (16)前列腺肥大,非阻塞性(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能导致完全性尿潴留。 (17)中度肾功能损害,颠茄排泄减少而发生不良反应。 (18)小儿痉挛性麻痹,对颠茄的效应可增加。 (19)可加重心动过速。 (20)溃疡性结肠炎,用药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且可诱发及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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