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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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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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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地奈德
地奈德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奈德。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0607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地奈德乳膏: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各种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单纯性苔藓、汗疱症等引起的皮肤炎症和皮肤瘙痒的治疗。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地奈德乳膏: 均匀涂搽于患处,每日2-4次。银屑病及其他顽固性皮肤病可采用本品封包治疗,若发生感染则应结束封包,并使用适当抗菌药物治疗。 地奈德洗剂: 本品在患处涂一薄层,根据患病严重程度,每日二至三次,使用前充分振摇本品。与其他皮质类固醇合用时,当症状得到控制,应停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后二周内症状无改善,应另行诊断。本品不应使用封包疗法。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对外用皮质激素或本品中含有的其他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地奈德乳膏: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各种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单纯性苔藓、汗疱症等引起的皮肤炎症和皮肤瘙痒的治疗。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在临床对照试验中,与地奈德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8%,其中:刺痛和灼热感约占3%;刺激,接触性皮炎、病情加重、脱皮、痒、暂时性红斑和干燥/脱屑各少于2%。另外,有报道下列局部不良反应在外用其他皮质类固醇时偶有发生。而且多发生在封包疗法中,特别是用强效皮质类固醇时。这些不良反应按发生顺序依次递减为: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萎缩纹和痱子。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地奈德乳膏: 1、HPA轴功能通常在停药后可较快地完全恢复正常。少数情况下,可发生停药反应,此时需采用系统皮质类固醇激素替代治疗。如果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应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若同时存在感染性皮肤病,则应停用皮质激素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2、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除患有适应症中疾病的患者外,其他皮肤病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4、皮肤治疗区域的密闭性包扎、覆盖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5、患者应向医生汇报所有局部不良反应,尤其在采用封包治疗情况下。 6、在部分患者中外用皮质激素的系统吸收可导致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HPA)功能可逆性的抑制,Cushing’s综合征、高血糖和糖尿。使用效果更强的皮质类固醇激素、大面积、长时间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或采用封包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测尿游离皮质醇或ACTH释放试验来评估药物对HPA轴的抑制作用。如果出现HPA轴的抑制则应考虑停药,减少给药次数或换用作用较弱的皮质类固醇。儿童使用外用皮质激素的吸收率更高,故系统毒性的发生率更大。 7、在尿布覆盖区域使用皮质激素治疗的儿童不宜使用紧束的尿布和塑料裤,因为这样会在局部造成密闭的环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充分的人体试验考察外用皮质激素的致畸效应,因此,孕妇应允分权衡利弊后慎用本品。孕妇不应大剂量,大面积长期使用此类药品。尚不知外用皮质激素是否泌入乳汁,但几乎小可能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但哺乳期妇女仍应慎用本品。 9、儿童用药:儿童由于体表面积和体重的比值比成人更大,所以使用外用皮质激素治疗时发生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HPA)抑制和Cushing’s综合征的机率更大。儿童外用此类药品时应在有效前提下选择最低的剂量,长期使用此类药品可导致儿童生长发育迟缓。 10、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药物过量:过量使用外用皮质激素可透皮吸收可产生系统性不良反应。 地奈德洗剂: 1、系统外用皮质类固醇吸收后可产生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抑制,从而可能产生停药后糖皮质激素不足。外用皮质类固醇治疗过程中系统吸收可引起柯兴氏综合征、高血糖和尿糖。患者大面积外用或封包外用时应定期检查HPA轴的抑制情况。可通过ACTH刺激试验、检测早上血浆可的松水平和尿游离可的松水平来判断。外用超强效皮质类固醇一次不能超过2周,并只能小面积使用,否则可能增加HPA轴抑制的危险。如果发现HPA轴的抑制,应当停药,减少用药次数或用相对弱效的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当停止外用皮质类固醇后,HPA轴的功能一般很快完全恢复。偶尔,当出现皮质类固醇缺乏的体征和症状时,需要系统补充皮质类固醇。关于系统补充皮质类固醇的方法请参照有关产品说明书。儿童患者因体表面积与体重之比更大,所以对同等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其系统毒性更敏感(参照注意-婴幼儿和儿童)。如果发生刺激,应当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治疗。皮质类固醇引起的接触过敏性皮炎通常根据治疗无效而判断,而不是如多数外用非皮质激素药物那样根据病情加重来判断。皮质类固醇引起的接触过敏性皮炎的诊断应当用斑贴试验证实。如果并发皮肤感染,应当使用适当的抗真菌或抗细菌药物。如果抗感染药物没有很快起效,应当停用本品,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患者须知,患者在使用外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应当得到下列忠告和指导:本药只能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且只能外用,避免接触眼睛。本药不能用于处方以外的其他疾病。如果没有医生指导,用药局部皮肤不能包扎、覆盖或封包。患者应当向医生报告任何局部不良反应。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致畸作用:对孕妇的影响为C级。体内服用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对试验动物有致畸性。某些皮质类固醇药物用于皮肤时对试验动物有致畸性。没有关于本品对动物生育力影响的研究。尚不知道孕妇使用本品后是否对胎儿有害或对生育能力有影响。只有确实需要,本品才可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体内服用皮质类固醇可出现在人乳中并可抑制生长。并防碍内源性皮质类固醇的产生,或引起其他不利作用。外用皮质类固醇是否引起体内吸收并在人乳中达到可检测浓度尚不明确。因为许多药物可经人乳分泌,所以对哺乳妇女使用本品应当慎重。 3、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因为儿童的体表面积与体重之比更大,当外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时,儿童出现HPA轴抑制的危险性比成人更高。儿童在停药后出现糖皮质激素不足或治疗中发生柯兴氏综合征的危险性更高。已有婴幼儿及儿童不正当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产生不良反应如萎缩纹的报道。已有报告儿童外用皮质类固醇药物产生HPA轴抑制、柯兴氏综合征、线性生长迟缓、体重增加延迟、颅内压增高等不良反应。儿童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表现包括血浆可的松水平低、对ACTH刺激无反应。颅内压增高的表现包括前囟膨出、头痛和双侧视乳头水肿。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过量外用本品可引起体内反应(见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