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 |
|
| 生产企业 |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900 |
国药准字H2000028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
双氯芬酸钾片、双氯芬酸钾胶囊: 口服,饭前服用。 1、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者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 2、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双氯芬酸钾分散片: 加水分散后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的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双氯芬酸钾喷雾剂: 根据疼痛部位大小,距皮肤2-3cm,局部喷涂2-3遍/次(约1-3ml)。并轻轻揉擦,每日三至四次。如中度至严重疼痛和肿胀,剂量可适量加大,每日总剂量不超过15ml。四肢急性软组织损伤疗程为7天,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疗程为14天。或遵医嘱。 双氯芬酸钾凝胶: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双氯芬酸钾栓: 直肠给药。 1、儿童:2岁以上儿童视病情轻重给药量为每公斤体重每天0.5-2mg,分2-3次给予,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可提高至最大每公斤体重每天3mg,分2-3次给予。或遵医嘱。 2、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0-150mg,病情较轻或长期治疗时,每日给予75-100mg。每日总剂量应分为2-3次使用。 |
|
| 副作用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诱发哮喘、荨麻疹、过敏性鼻炎史的患者。 3、禁止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诱发消化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严重心力衰竭的患者。 7、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禁用。 8、直肠炎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 |
|
| 药理作用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 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 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 4、偶见血清转氨酶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 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 6、罕见水肿。 7、偶有轻度粘膜刺激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
双氯芬酸钾片、双氯芬酸钾分散片、双氯芬酸钾胶囊、双氯芬酸钾栓: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病史,老年人,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 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 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 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 6、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7、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8、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9、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10、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11、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12、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13、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14、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1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16、儿童用药: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17、老年用药:年老体弱及体重较低者应降低本品用量。 18、药物过量: (1)非甾体抗炎药急性中毒处理包括两个方法,支持疗法和对症疗法,还未见双氯芬酸过量用药中毒的典型临床病例。 (2)中毒治疗方法如下:过量用药后用洗胃或用活性炭治疗的方法可及时中止患者对药物的吸收。对于复杂的毒性作用,如血压下降、肾衰、惊厥、胃肠道反应及呼吸抑制则必须采用支持疗法和对症治疗。 双氯芬酸钾喷雾剂: 1、哺乳期妇女的用药没有使用经验,故不推荐使用。 2、儿童用药:对儿童的用药无使用经验,不推荐使用或遵医嘱使用。 3、老年用药:生理机能正常高龄患者可以正常使用;对生理机能下降的患者,如出现不良反应,可减量使用。 4、药物过量:目前尚无患者过量用药的报道,应严格控制剂量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性。如有因使用不当或误服(如儿童)而引起明显的全身性不良反应时,通常可采用治疗非甾体抗炎药物中毒的治疗措施。 双氯芬酸钾凝胶: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