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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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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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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长春西汀
长春西汀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长春西汀。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1733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长春西汀片:口服,成人一次5mg,每日3次。 注射用长春西汀、长春西汀注射液、长春西汀氯化钠注射液、长春西汀葡萄糖注射液: 静脉滴注,开始剂量每天20mg,以后根据病情可增至每天30mg。可用本品20-30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内,缓慢滴注。(滴注速度不能超过80滴/分钟)配制好的输液须在3小时内使用。静滴治疗后推荐每日口服长春西汀片,以继续治疗。肝、肾疾病患者不必进行剂量调整。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1、已知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急性期,颅内出血后尚未完全止血者禁用。 3、严重心脏缺血性疾病,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4、儿童(尚无足够的用药经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1、过敏症:有时可出现皮疹,偶有荨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若出现此症状应停药。 2、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头痛、头重、眩晕,偶尔出现困倦感,侧肢的麻木感,脱力感加重。 3、消化道:有时恶心、呕吐,也偶尔出现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 4、循环器官:有时可出现颜面潮红、头昏等症状,偶见低血压、心动过速等症状。 5、血液:有时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肝脏,有时可出现转氨酶升高,偶尔也可见酮性磷酸酶升高和黄疸等。 6、肝脏:有时可出现GOT,GPT,r-GTP,LDH,AL-P升高,偶尔可见黄疸等。 7、肾脏:偶尔可出现血尿素氮升高。 8、其他:偶尔有倦怠感。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1、本品不可肌肉注射,未经稀释不可静脉使用。 2、不可用含氨基酸的输液稀释。 3、长春西汀静脉滴注的给药浓度不得超过0.06mg/ml,否则有溶血的可能。 4、该注射液与肝素不相容,故建议两者不要在同一注射器中混合,但可以同时进行抗凝治疗。 5、如与抗心律失常药联用,或有颅内压升高,心率失常和QT间期延长综合症时,应全面权衡应用本品的利益风险。 对QT间期延长综合症或伴随药物治疗引起的QT间期延长的病例建议进行心电图监控。 6.由于本注射液中含山梨醇(80mg/ml),糖尿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控制血糖水平,对果糖不耐受或1,6一二磷酸果糖酶缺乏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1)孕妇:长春西汀能穿过胎盘,但其在胎盘和胎儿中的浓度低于孕妇血中的浓度。未观察到致畸或致胎儿毒性作用。动物实验中,大剂量给药可在某些动物引起胎盘出血和流产,这可能是胎盘血流量增加的结果。 (2)哺乳期妇女:长春西汀可分泌进入乳汁。放射性标记实验显示乳汁中的放射性是母体血液中的10倍。1小时内分泌出现的乳汁中所含药量为给药剂量的0.25%。由于药物出现在分泌出的乳汁中,其对婴儿的影响尚无可靠数据,所以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8、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儿童禁用。 9、老年用药:本品适应症人群主要为老年人,因此说明书主要内容针对的是老年人,请参考有关内容。 10、药物过量:根据国外文献报道,按1mg/kg/天给药是安全的。尚无高于此剂量的给药经验,故应予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