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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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酰半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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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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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900 |
国药准字H20163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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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乙酰半胱氨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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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酰半胱氨酸片: 成人:口服,一次0.6g,一日1-2次,或遵医嘱。 乙酰半胱氨酸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0.2g,每日2-3次。 乙酰半胱氨酸颗粒: 口服。临用前加少量温开水溶解,混匀服用,或直接口服。成人:口服,一次1包,一日3次;儿童:口服,一次半包,一日2-4次。 乙酰半胱氨酸泡腾片: 成人:每次0.6g,每日1-2次或遵医嘱。应将本品溶于半杯温开水中(≤40℃),如有必要可用汤匙搅拌,最好在晚上服用。 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 雾化吸入。每次1安瓿(3ml),每天1-2次,持续5-10天,由于本品有良好的安全性,医师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治疗效果对用药的相关剂量和次数进行调整。不必区别成人和儿童的使用剂量。 注射用乙酰半胱氨酸: 1、静脉滴注,本品8g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稀释滴注,一日1次,疗程45天。 2、以上用法用量基于国内临床研究结果,试验中其它治疗包括:维生素K10mg加入5-10%葡萄糖注射液滴注,一日1次;促肝细胞生长素20mg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m滴注,一日1次;低蛋白血症和腹水者加用血浆200m或白蛋白10g,隔日1次;雷尼替丁150mg,口服,一日3次。 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 1、静脉滴注,本品8g(40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稀释滴注,一日1次,疗程45天。 2、以上用法用量基于国内临床研究结果,试验中其它治疗包括: (1)维生素K10mg加入5-10%葡萄糖注射液滴注,一日1次。 (2)促肝细胞生长素20mg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滴注,一日1次。 (3)低蛋白血症和腹水者加用血浆200ml或白蛋白10g,隔日1次。 (4)雷尼替丁150mg,口服,一日3次。 乙酰半胱氨酸滴眼液: 滴眼。每2小时1次,一次1-2滴,2-4周为1疗程,或遵医嘱。用前将粉末倒入溶剂瓶内,振摇溶解后滴眼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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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本药过敏者或处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或曾出现过敏样反应的患者禁用。 2、对支气管哮喘或有支气管痉挛史、胃溃疡、胃炎病人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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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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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乙酰半胱氨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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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
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 本品滴注过快可出现恶心、呕吐、皮疹、瘙痒、支气管痉挛、头晕头痛、发热、过敏反应等,偶可见面潮红、血管性水肿、心动过速、低血压及高血压、红细胞、白细胞减少、咽炎、鼻(液)溢、耳鸣。减慢静脉输液滴速可减少不良反应,一般可用抗组织胺药物对抗,严重过敏反应患者建议停药处理。 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 1、全身用药时偶然出现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和罕见的支气管痉挛。喷雾药液对鼻咽和胃肠道有刺激,可出现鼻液溢、胃肠道刺激,如口腔炎、恶心和呕吐的情况。 2、在非常罕见的病例中已经报告,一些严重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Lyell氏综合症等,其发生与乙酰半胱氨酸的给药有时间关系。在大多数病例中,能够发现至少一种更有可能涉及触发所报告皮肤粘膜综合症的共-可疑药物。正因如此,如果皮肤或粘膜发生任何新变化,应立即就医,并且立即停止使用乙酰半胱氨酸。 3、一些研究证实,乙酰半胱氨酸给药后可出现血小板聚集降低的现象。尚未确定其临床意义。 乙酰半胱氨酸颗粒: 1、对呼吸道黏膜有刺激作用,故有时引起呛咳或支气管痉挛。 2、水溶液中有硫化氢的臭味,部分病人可引起恶心、呕吐、流涕、胃炎等。 3、偶可引起咯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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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
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 1、本品未经稀释不得进行注射。 2、本品不得与氧化性药物包括金属离子、抗生素等配伍。 3、参照马丁代尔药典及临床应用文献,本品可根据体重适当调整剂量,一般以50-150mg/kg给药。 4、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支气管痉挛史患者在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控,如发生支气管痉挛须立即停药。 5、本品开瓶后会从无色变成微紫色,属正常现象,不影响药品使用。本品应临用现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慎重用药,因有关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该药是否排泄至乳汁也还未知。因为许多药物都会排泄至乳汁,所以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7、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8、老年用药:尚未明确。临床试验未提供足够多的老年受试者资料。 9、药物过量:主要出现过敏反应,并有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停止输液,静脉注射抗组织胺药物等适当措施。 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 1、使用乙酰半胱氨酸,特别是开始用喷雾剂方式治疗时可液化支气管内的分泌物,并刺激分泌物量增加。如果病人不能适当排痰,应做体位引流或通过支气管内吸痰方式将分泌物排出,以避免分泌物潴留阻塞气道。患有支气管哮喘的病人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 2、安瓿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开启安瓿的药液应放置在冰箱内,并在24小时内使用。对于先前开启安瓿的药液不得给病人使用。 3、开启安瓿时虽可闻到硫磺味,但不影响产品质量。用于或放入喷雾器中贮存,药液呈粉红色但不影响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4、由于本品与橡胶、铁、铜等发生反应,所以本品做喷雾吸入治疗时应采用塑胶和玻璃制喷雾器。药物在使用后应清洗喷雾器。 5、胃溃疡或有胃溃疡病史的患者,尤其是当与其他对胃粘膜有刺激作用的药物合用时,慎用本品。 6、本品每支含43mg(1.9mmol)钠,限钠饮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7、本品应保存在小儿不易接触处。 8、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非常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才可使用。 10、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11、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12、药物过量:病人接受全身大剂量用药时未观察到中毒症状和体征,局部大剂量用药可使粘液脓性分泌物大量液化,特别是对于不能自行咳嗽、咳痰的病人,需要用吸痰器将痰液吸出。 乙酰半胱氨酸颗粒: 1、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乙酰半胱氨酸滴眼液: 1、制成溶液后,应在7天内使用完毕。 2、禁与碘化油、糜蛋白酶、胰蛋白酶配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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