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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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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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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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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依托度酸缓释片
依托度酸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度酸。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0305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1.口服﹐推荐起使剂量为400mg到1000mg(1~2.5片)﹐每日一次。应当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寻找最小有效剂量。2.长期给药过程中﹐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调节,最高不超过每日1200mg(3片)。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以下患者禁用: 1.已知对依托度酸过敏者。 2.活动期消化性溃疡。 3.应用非甾体抗炎药时曾出现过胃肠道溃疡穿孔或出血者。 4.服用阿斯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发生过支气管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者。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1.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大多数是轻微且短暂的。在有对照的临床试验中,用依托度酸治疗的病人,因不良反应停药者约为10%。 2.依托度酸的不良反应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相似。使用依托度酸已报道的可能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如下(“偶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10%;“罕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极罕见”的不良反应为仅在世界范围上市后发现而未见于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 3.偶见:发热与寒战;消化不良(10%)、腹痛*、腹泻*、胃肠胀气*、恶心*、便秘、胃炎、黑便、呕吐;乏力或不适*、头晕*、抑郁、紧张;瘙痒、皮疹;视力模糊、耳鸣;排尿困难、尿频。 (1)*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9%。 (2)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足3%而大于1%的,不作标记。 4.罕见: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颜面潮红、心悸、晕厥;口渴、口腔干燥、溃疡性口腔炎、厌食、嗳气、肝功能酶指标升高、伴有或不伴出血和/或穿孔的消化道溃疡;瘀斑、贫血、血小板减少、出血时间延长;水肿、血清肌酐增高;失眠、嗜睡;支气管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多汗、荨麻疹、囊泡性皮疹、色素沉着过多、多形性红斑;畏光、短暂的视觉障碍。 5.极罕见: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结节性脉管炎(包括坏死和过敏);胆汁瘀积型肝炎、肝炎、胆汁瘀积性黄疸、十二指肠炎、黄疸、肝功能衰竭、肝坏死、肠道溃疡、胰腺炎;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症;原先已经得到控制的糖尿病病人出现高血糖;皮肤血管炎伴紫癜、Stevens-Johnson氏综合症;尿素氮(BUN)增高、肾功能衰竭、肾功能不全、肾乳头坏死。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1.有溃疡病或者消化道出血病史者使用时应十分小心,尽可能缩短治疗周期,并使用最小有效剂量。 2.有阿斯匹林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以往未使用过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一旦过敏情况出现,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3.以往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患有晚期肾脏疾病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肝功能异常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评估是否有严重肝脏反应,一旦出现,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5.严重脱水的患者慎用本品。建议首先补充水分再开始使用本品。 6.患有体液潴留,高血压以及心力衰竭的患者慎用本品。 7.有哮喘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