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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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
达肝素钠,本品属于低分子肝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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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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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900 |
国药准字H20153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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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 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凝血。 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 :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 -波型心肌梗死。 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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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
如果需要可通过测定抗-Xa以监测达肝素钠的活性。 急性深静脉血栓的治疗 达肝素钠可以皮下注射每日一次,也可每日二次。 每日1次用法:2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一次。不需要监测抗凝血作用。每日总量不可超过18000IU。 每日二次用法:1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二次,该剂量适用于出血危险较高的患者。通常治疗中无需监测,但可进行功能性抗-Xa测定。皮下注射后3-4小时取血样,可测得最大血药浓度。推荐的血药浓度范围为0.5-1.0IU抗-Xa/mL。 持续静脉输注用法: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00IU/kg体重,每12小时可重复给药。 用本品的同时可以立即口服拮抗剂维生素K。本品治疗应持续到凝血酶原复合物水平(因子II.VII、IX、X)降至治疗水平。通常联合治疗至少需要5天。 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预防凝血 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无已知出血危险: 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不超过4小时:剂量如下或静脉快速注射5000IU。 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超过4小时:静脉快速注射30-40IU/kg体重,继以每小时10-15IU/kg体重静脉输注。 正常情况下,患者进行长期血液透析应用本品时,需要调整剂量的次数很少,因而检测抗-Xa浓度的次数也很少。给予的剂量通常使血浆浓度保持在0.5-1.0IU抗-Xa/mL的范围内。 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有高度出血危险: 静脉快速注射5-10IU/kg体重,继以每小时4-5IU/kg体重静脉输注。 进行急性血液透析的患者治疗间歇较短,应对抗-Xa进行全面监测。 抗-Xa血浆浓度应保持在0.2-0.4IU抗-Xa/mL的范围内。 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型心肌梗死: 皮下注射120IU/kg体重,每日二次。最大剂量为10000IU/12小时。至少治疗6天,如医生认为必要可以延长。此后,推荐使用固定剂量作为延长期治疗,直至进行血管重建操作(例如经皮介入(PCI)或者冠状动脉搭桥(CABG))。除非有特别的禁忌,推荐同时使用低剂量乙酰水杨酸。总治疗周期不应超过45天,应根据患者的性别和体重来选择剂量: 体重80kg以下的女性患者和体重70kg以下的男性患者:每12小时皮下注射5000IU。 体重超过80kg(含80kg)的女性患者和体重超过70kg(含70kg)的男性患者:每12小时皮下注射7500IU。 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中度血栓风险的患者: 术前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术后每日早晨皮下注射2500IU,直到患者可活动,一般需5-7天或更长。 皮下注射5000IU,每天一次,一般需12-14天,持续性活动受限的患者可更长。通常不需监控抗凝血功能。 高度血栓风险的患者(患有某些肿瘤的特定患者和某些矫形手术): 术前晚间皮下注射5000IU,术后每晚皮下注射5000IU。治疗须持续到患者可活动为止,一般需5-7天或更长。另外也可术前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术后8-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然后每日早晨皮下注射5000IU。 即使患者已可活动,全髋关节置换手术后的治疗应持续最多至5周。 警告不同的低分子肝素在不同的推荐剂量下有不同的特点。因此需特别注意,并要查看不同产品的使用说明。 不可肌肉注射。 相容性达肝素钠与置于玻璃瓶和塑料瓶内的等渗氯化钠溶液(9mg/ml)或等渗葡萄糖溶液(50mg/ml)相容。溶液必须在12小时内使用。 达肝素钠与其它产品的相容性尚无研究。 注射器处理的特殊注意事项 以下内容适用于使用配备针头安全套装的预灌装注射器: 按照标准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以下为标准操作方式: 针头安全套装是一个塑料的针头“收纳器”,它牢固地附着在注射器上。这两个部件组合在一起共同成为针头安全套装。专门用于帮助医护人员进行正确的注射操作,防止针头刺伤的意外发生。 针头安全套装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使用者采取特定的操作步骤“启动”针头安全套装,从而在注射完成后防止针头对人体造成意外伤害。 针头安全套装附着在注射器筒上,塑料部件(收纳器)平行于注射针/针套一直延伸到针套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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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达肝素钠或其它低分子肝素和/或肝素过敏,例如有明确病史或怀疑患有肝素诱导的免疫介导型血小板减少症。急性胃十二指肠溃疡和脑出血。严重的凝血系统疾病。脓毒性心内膜炎。中枢神经系统、眼部及耳部的损伤或施行手术。因为可增加出血危险,进行急性深静脉血栓治疗伴用局部麻醉的患者亦是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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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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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 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凝血。 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 :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 -波型心肌梗死。 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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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
本品可能引起出血,尤其在大剂量时。常见报道的副作用为注射部位的皮下血肿和暂时性轻微的血小板减少症(I型)且通常在在治疗中可逆。可见暂时性轻至中度肝转氨酶(ASAT,ALAT)增高。罕见皮肤坏死、脱发、过敏反应和注射部位以外的出血。很少见过敏样反应和严重的免疫介导型血小板减少症(II型)伴动脉和/或静脉血栓或血栓栓塞。在进行脊柱或硬膜外穿刺或麻醉、骨髓穿刺或手术后使用硬膜外内置导管时,罕有报告出现与使用低分子肝素相关的脊柱内血肿。有报告出现腹膜内和颅内出血,其中某些可致命。并不是以上列出的所有事件都与达肝素治疗具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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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
本品慎用于血小板减少症和血小板缺陷、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未能控制的高血压、高血压性或糖尿病性视网膜病的患者。近期经手术的患者在使用大剂量达肝素钠时亦应慎重。建议在开始达肝素钠治疗前做血小板计数检查并定期监测,特别是治疗的第一周。对于发展迅速的血小板减少症,以及与使用本品或其它低分子肝素和/或肝素有关的体外实验显示抗血小板抗体阳性或结果未知的严重血小板减少症(100000/μL),需特别注意。在使用本品治疗急性静脉血栓前应做血小板计数检查,并应定期复查。当出现上述血小板减少症时应停止治疗。只有在体外实验中显示普通肝素不会引起血小板聚合反应才可重新开始治疗。治疗开始后,每周至少做2次血小板计数检查,尤其是治疗初期的前三周。重要说明:肝素所引起的II型血小板减少症不应与早期术后血小板减少症混淆。本品对凝血时间(如血浆凝血时间(APTT)或凝血酶时间)只有中等程度的延长作用。建议测定抗-Xa活性来用于实验室监测。为延长APTT而增加剂量可能导致药物过量和出血。一般情况下,长期血液透析的患者应用本品时,需要调整剂量的次数很少,因而检测抗-Xa浓度的次数也很少。进行急性血液透析的患者治疗间歇较短,应对抗-Xa浓度进行全面监测。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型心肌梗塞的患者若发生透壁性心肌梗死,可进行溶栓治疗。没有必要因进行溶栓而停用本品,但可能增加出血的危险。在脊椎或硬膜外穿刺或麻醉前使用低分子肝素罕有报告因出现脊柱内血肿,而引起不同程度的神经损伤,包括延长性或永久性麻痹的报告。当术后使用硬膜外内置导管或联合使用影响凝血的药物(比如非甾体抗炎药)时,会使该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升高。当进行脊柱内或硬膜外麻醉联合使用达肝素钠注射液时,为降低出血的风险,最好在达肝素钠注射液还未发挥其抗凝血作用时插入或移去导管。当达肝素钠注射液用来预防深静脉血栓时,最后一次给药12小时后再插入或移去导管,若患者出血风险增高则需在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再插入或移去导管。进行急性深静脉血栓治疗伴用局部硬膜外或脊柱内麻醉或穿刺的患者禁忌使用本品。移去导管至少4小时后才可使用达肝素钠注射液。当医生决定在进行脊椎或硬膜外穿刺或麻醉前使用抗凝剂时,需要特别小心并频繁监控,并及时观察任何神经功能失调的体征或症状,比如背部疼痛、感觉或运动障碍(下肢麻木或虚弱,膀胱功能失调)。护士对如何及时识别神经功能失调的症状应接受特别的培训,应要求患者一旦出现神经功能失调的症状及时告知医生。如果怀疑出现脊柱内血肿的体征或症状,需要给予紧急诊断或治疗,包括骨髓减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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