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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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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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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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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尼莫地平注射液
尼莫地平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心圣双安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1,4-二氢吡啶-3,5二羧酸-(1-甲基乙基)-(2-甲氧基乙基)酯。

生产企业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00

国药准字H2006419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突发性耳聋和各型痴呆症,且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老年性脑功能障碍30-40mg,tid,连服2个月。偏头痛40mg/次,tid,12周为1疗程。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40-60mg/次,tid-qid,发病后第1在即可服用,连服2-3周。脑梗塞120mg/日,分3-4次服用,连服1个月。轻、中度高血压初始剂量为40-60mg/日,tid口服,最大剂量为240mg/日,分3-4次口服,连服1个月。突发性耳聋40-60mg/次,tid,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脑供血不足20-30mg/次,tid,连服6个月。脑血管病患者记忆力减退30-40mg/次,tid,连服3个月。针剂:8-12mg/日,静滴,以500ug/hr开始,若耐受良好,2hr后剂量为1mg/hr,随后2mg/hr。连续给药5-14日。

副作用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用于对尼莫地平或心圣双安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禁忌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突发性耳聋和各型痴呆症,且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药理作用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道不适,腹泻,个别患者有肠梗阻(肠麻痹所致肠排空障碍),胃肠道出血,肝功能异常,肝炎,黄疸。神经系统头晕,头昏眼花,头痛,虚弱,嗜睡;一些患者可能有中枢兴奋症状,如失眠,多动,兴奋,攻击性和多汗。偶见运动功能亢进,抑郁和神经退化。心血管系统血压下降(尤其是基础血压增高的患者),心率加快(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心悸,反跳性血管痉挛,高血压,充血性心衰。血液系统极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血肿,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深静脉血栓形成。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喘息。局部反应静脉炎(未经稀释的尼莫地平注射液采用外周血管输注时)其他皮疹,暖热感,皮肤发红,外周水肿,肌痛/痉挛,痤疮,瘙痒,潮红,苯妥英毒性。对实验室参数的影响可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以及γ-GT升高,血清尿素氮和/或肌酐升高。处方中含有25%(v/v)乙醇(1毫升药液含0.25毫升乙醇)、0.1%(w/v)聚维酮k30(1毫升药液含1毫克聚维酮k30)以及15%(v/v)聚乙二醇400(1毫升药液含0.15毫升聚乙二醇400),治疗时应予以考虑。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1.脑水肿和颅内压明显升高时使用尼莫地平输液应慎重。 2.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 3.从包装箱中取出尼莫地平输液后,应保存在25℃以下并避免日光直射。 4.严禁使用超过期的尼莫地平注射液。 5.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操作(驾驶)者注意事项理论上讲,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但应用心圣双安时,通常上述影响并不严重。 7.由于心圣双安含有一定量乙醇(25%v/v),不能与乙醇不相容的药物配伍。 8.由于尼莫地平可被聚氯乙烯所吸咐,应使用聚乙烯输液系统。 9.心圣双安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光。 10.与肾毒性药物(如氨基糖苷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速尿等)合用可引起肾功能减退,对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须注意检测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