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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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
本品主要成分醋酸环丙孕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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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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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900 |
国药准字H20056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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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降低男性性欲倒错的性欲;不能手术的前列腺癌;女性重度雄性化体征:如非常严重的多毛症,雄激素依赖性严重脱发,最终导致秃顶(重度雄激素性脱发),常伴有重度痤疮及/或皮脂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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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 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
用于男性 降低性欲倒错的冲动 在餐后以水送服药片。一般从每次1片、每日2次开始治疗。可能有必要将剂量增至每次2片、每日2次,甚至短时间内每次2片、每日3次。获满意效果后,应尽量以最低可能剂量来维持疗效。通常每次1/2片、每日2次已足够。在确定维持剂量或停止用药时,不要突然减少剂量,而应逐渐减少。为此,应每间隔几个星期将每日剂量减少1片,或1/2片更好。 为了稳定治疗效果,有必要长期服用醋酸环丙孕酮片,如可能,可同时采用心理治疗措施。 对不宜手术的前列腺癌的抗雄激素治疗 每次2片,每日2至3次(200~300mg)。 在餐后以水送服药片。 不要在病情改善或缓解后中止治疗,也不要减小剂量。 降低在促黄体激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治疗中的男性性激素初始升高 开始5~7天单独服用醋酸环丙孕酮片,每次2片,每日2次(200mg),随后3~4周醋酸环丙孕酮片每次2片,每日2次(共200mg),同时按厂家推荐剂量服用(LH-RH)激动剂。 治疗接受LH-RH类似物治疗的病人或睾丸切除术病人的热潮红 每天1~3片(50~150mg),如有必要,慢慢增至每次2片,每日3次(300mg)。 用于女性 育龄妇女 妊娠妇女不得服用醋酸环丙孕酮片。因此,在开始治疗前必须排除妊娠。 对于育龄妇女,在周期的第1天(即出血的第1天)开始进行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治疗的第1天将被视为周期的第1天,并按一般情况遵循下述建议。 从周期第1天至第10天(共10天),每日于餐后以水送服醋酸环丙孕酮片50mg2片。此外,这些妇女还要接受含孕激素-雌激素的避孕制剂,比如,从周期第1天至21天每天服用1片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含醋酸环丙孕酮和炔雌醇),以提供必要的避孕保护并使周期保持稳定。接受周期联合治疗的妇女每天应在固定时间服药。服药21天后应停药7天,在此期间会发生撤退性出血。不管出血停止与否,请于第1个疗程开始整4个星期后(即同一个星期日期)开始联合治疗的下一个周期。 临床改善后,与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含醋酸环丙孕和炔雌醇)联合治疗的前10天醋酸环丙孕酮片每日剂量可减至1片或1/2片。或许单独服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就已足够。 未发生出血 如果停药间隔期未发生出血,则必须中止治疗,并在恢复用药前排除妊娠可能。漏服药物 接受周期联合治疗的妇女每天应在固定时间服药。如果服药时间超过预定时间12小时以上,那么该用药周期避孕效果将减弱。应留意所服用的避孕制剂说明书中的特殊注意事项(特别是避孕效果和对漏服药后的建议)。如果一个用药周期后未发生出血,那么在恢复服药以前应先排除妊娠可能。 漏服药物会降低疗效,并可导致经间期出血。应该不考虑漏服的醋酸环丙孕酮片(无需为补服漏服片而服用双倍剂量),而应在常规用药时间与避孕制剂同时服用。 绝经的或子宫切除后的患者 对于绝经妇女或子宫切除病人,可以单独使用醋酸环丙孕酮片,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醋酸环丙孕酮片的平均剂量应为每次1至1/2片,每日1次,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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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妊娠,哺乳,肝脏疾病,曾有妊娠期黄疸或持续瘙痒史,妊娠期疱疹史,Dubin-Johnson综合征,Rotor综合征,曾有或现有肝脏肿瘤(并非由于转移的前列腺癌),消耗性疾病(不能手术的前列腺癌除外),重度慢性抑郁症,曾有或现有血栓栓塞性情况,伴有血管变化的严重糖尿病,镰状细胞性贫血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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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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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降低男性性欲倒错的性欲;不能手术的前列腺癌;女性重度雄性化体征:如非常严重的多毛症,雄激素依赖性严重脱发,最终导致秃顶(重度雄激素性脱发),常伴有重度痤疮及/或皮脂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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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
1.在使用醋酸环丙孕酮片的几个星期内,由于该药物的抗雄激素和抗促性腺激素的作用,精子发生受到抑制。 2.在停止治疗后的几个月内,精子发生会逐渐恢复。 3.在男性病人,醋酸环丙孕酮偶会导致男子女性型乳房(有时伴有乳头触痛),通常在停药后消退。与其它抗雄激素治疗相同,对于男性病人,极个别病例可因醋酸环丙孕酮片对雄激素的长期抑制而发生骨质疏松。 4.女性病人接受联合治疗时,因排卵受到抑制而处于不孕状态。可能会发生乳房胀感。 5.有可能发生疲劳、精力下降,偶尔还会发生短暂的内心不宁或情绪抑郁。 6.可能发生体重变化。 7.罕见病例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和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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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应为<1μ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份,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孕妇用药的D类,即对人类有一定危害,但用药后可能利大于弊。本品可穿过胎盘到达胎儿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0、儿童用药: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的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12、药物过量: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本品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阿米卡星。 |
1.列腺癌患者有血栓栓塞史、镰状细胞性贫血或伴有血管变化的重度糖尿病,在应用本药前,必须对每一病例认真权衡利弊。 2.于职业要求注意力高度集中的患者(如驾驶员,机器操作者)应慎用,本药可引起疲乏,精力减退,也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的能力。 3.本药的降低性欲作用,可在酒精的抗抑制作用影响下减弱。 4.在青春期结束前不应给予该药,因为不能排除它对体格生长,以及尚不稳定的内分泌功能轴的不利影响。 5.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肾上腺皮质功能与红细胞计数。 6.糖尿病患者慎用,口服抗糖尿病药物或胰岛素的需要量可发生变化。 7.与其他性甾体激素一样,个别病例报告有良性与恶性肝脏变化。在极罕见情况下,肝脏肿瘤可能导致危及生命的腹腔内出血。因此,当发生异常的上腹不适而短期内不能自行消失时,应进行适当的诊治。治疗开始前,应进行彻底的全身与妇科检查(包括乳房与宫颈细胞学涂片)。 8.育龄妇女必须除外妊娠。 9.如果在联合治疗期间,在服药的3周内发生少量不规则出血,不应停止服药。然而如出血过多时,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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