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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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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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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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93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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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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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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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月经过多者忌服。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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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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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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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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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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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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