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所伴随的运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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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奥扎格雷钠。 |
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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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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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5039 |
国药准字H199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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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所伴随的运动障碍。 |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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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80mg,一天2次,溶于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2周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疗程如下: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头发和头皮感染疗程:头癣:4周。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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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 2、脑出血或脑梗塞并出血者;大面积脑梗塞伴深度昏迷患者。 3、有严重心、肺、肝、肾功能不全,如严重心律不齐,心肌梗塞者。 4、有血液病或有出血倾向者。 5、严重高血压,收缩压超过200mmHg者。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可分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于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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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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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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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所伴随的运动障碍。 |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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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血液:由于有出血的倾向,要仔细观察,出现异常立即停止给药。 2、肝肾:偶有GOT、GPT、BUN升高。 3、消化系统:偶有恶心、呕吐、腹泻、食欲不振、胀满感。 4、过敏反应:偶见荨麻疹、皮疹等,发生时停止给药。 5、循环系统:偶有室上性心律失常、血压下降,发现时减量或终止给药。 6、其他:偶有头痛、发热、注射部位疼痛、休克及血小板减少等。 7、严重不良反应:可出现出血性脑梗塞、硬膜外血肿、颅内出血、消化道出血、皮下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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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避免与含钙输液(林格氏溶液等)混合使用,以免出现白色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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