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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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分子量小于10000道尔顿的多肽。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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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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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477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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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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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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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阳性反应者忌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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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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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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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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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本品如出现浑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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