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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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分子量小于10000道尔顿的多肽。 |
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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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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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477 |
国药准字J2015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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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泪液产生不足的干眼症。 如老年人激素内分泌失调,自身免疫性疾病(风湿性关节炎、SLE等),血液系统疾病(血小板紫癜、淋巴瘤等),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β-受体阻滞剂、抗帕金森氏症等)暴露性角膜炎、某些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A),恶劣气候、久视屏幕、视疲劳及佩戴隐形眼镜等。 辅助治疗各种眼表疾病。 包括角膜上皮的损伤,大疱及手术后创伤愈合等。 眼科检查(如三面镜、房角镜检查等)的润滑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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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
滴入结膜囊内3~5次/日,睡前滴一次,1滴/次,症状严重可增加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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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阳性反应者忌用。 |
即使正常应用本品时可有短暂视力模糊现象。因此,病人在车辆或操作机械前使用本品时应当小心,待视力影响消除后再开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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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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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泪液产生不足的干眼症。 如老年人激素内分泌失调,自身免疫性疾病(风湿性关节炎、SLE等),血液系统疾病(血小板紫癜、淋巴瘤等),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β-受体阻滞剂、抗帕金森氏症等)暴露性角膜炎、某些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A),恶劣气候、久视屏幕、视疲劳及佩戴隐形眼镜等。 辅助治疗各种眼表疾病。 包括角膜上皮的损伤,大疱及手术后创伤愈合等。 眼科检查(如三面镜、房角镜检查等)的润滑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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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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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本品如出现浑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药瓶开启一个月后应停止使用,并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安全处。戴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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