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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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丹参、郁金、虎杖、两头尖、川楝子、枳壳(炒)、天南星(制)、青黛、全蝎、鳖甲(制)、桃仁(生)、鹿角霜、人参、大枣。 |
替加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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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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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11 |
国药准字H31022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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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抗肿瘤药,用于消化道肿瘤、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及肝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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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粒,每日3次。疗程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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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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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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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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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抗肿瘤药,用于消化道肿瘤、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及肝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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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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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 2.轻度胃肠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使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