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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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丹参、郁金、虎杖、两头尖、川楝子、枳壳(炒)、天南星(制)、青黛、全蝎、鳖甲(制)、桃仁(生)、鹿角霜、人参、大枣。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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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原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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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11 |
国药准字H3102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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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肌无力、结节性红斑、韦格纳肉芽肿、过敏性肉芽肿病、天疱疮、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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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粒,每日3次。疗程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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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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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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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肌无力、结节性红斑、韦格纳肉芽肿、过敏性肉芽肿病、天疱疮、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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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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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4.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2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