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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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丹参、郁金、虎杖、两头尖、川楝子、枳壳(炒)、天南星(制)、青黛、全蝎、鳖甲(制)、桃仁(生)、鹿角霜、人参、大枣。 |
刺梨果(鲜)、苦参、金荞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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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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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11 |
国药准字Z20025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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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解毒散结,和胃生津。用于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头昏、失眠、恶心呕吐等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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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粒,每日3次。疗程8周。 |
口服。一次20~4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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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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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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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解毒散结,和胃生津。用于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头昏、失眠、恶心呕吐等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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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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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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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头昏、失眠、恶心呕吐等症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原因不明的头昏、恶心呕吐或白细胞减少等应去医院就诊。7.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本品宜饭前服用。10.服用时请勿加热。本品久贮有少量沉淀。服用时需振摇均匀。11.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