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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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 |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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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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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3697 |
国药准字H109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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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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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8-1.6g(半袋-1袋),每日3次,3-6周为1疗程。老人及儿童用量减半。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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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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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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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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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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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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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胃功能不全者慎用,并适当减小剂量。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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