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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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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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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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97 |
国药准字H20065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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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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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8-1.6g(半袋-1袋),每日3次,3-6周为1疗程。老人及儿童用量减半。 |
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0.25g(即1片),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即2片),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 0.25g(即1片),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即2片),以后一次0.25g(即1片),一日2次。 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 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 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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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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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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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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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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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胃功能不全者慎用,并适当减小剂量。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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