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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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安妥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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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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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97 |
国药准字H200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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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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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8-1.6g(半袋-1袋),每日3次,3-6周为1疗程。老人及儿童用量减半。 |
口服。成人首剂0.4g一次,以后0.2g,一日1次,疗程7~14天。使用本品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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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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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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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幼鼠)中发现喹诺酮类药物对承重关节有异常损伤。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18岁以下患者。 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血药浓度增加。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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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血管意外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和思维功能减退,亦可用于老年精神衰退综合症、老年性痴呆、儿童智力发育迟缓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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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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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胃功能不全者慎用,并适当减小剂量。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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