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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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穿琥宁。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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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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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842 |
国药准字H20093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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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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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 2、静脉滴注一日400-800mg(一日2-4支),用氯化钠注射液分2次稀释后滴注,每次不得过400mg。临用前加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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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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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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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
抗病毒药。用于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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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静脉滴注后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血小板减少,也可发生皮肤过敏(如药疹等)。小儿腹泻,肝功能损害,血管刺激疼痛,胃肠不适。呼吸困难,寒战,发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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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过程中偶有发热、气紧现象,停止用药即恢复正常。 2、用药过程应定期检查血象,发现血小板减少应及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 3、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5、儿童用药:目前尚无足够儿童用药的临床资料。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致癌与致突变 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 2.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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