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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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穿琥宁。 |
活性成份:利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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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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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842 |
国药准字J2018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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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 、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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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 2、静脉滴注一日400-800mg(一日2-4支),用氯化钠注射液分2次稀释后滴注,每次不得过400mg。临用前加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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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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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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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动物试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只观察到一些间接的催乳素及中枢神经系统介导的效应。在所有研究中均未发现本品有致畸作用。 在妊娠末3个月内,暴露于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利培酮)的胎儿,在出生后有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戒断症状的风险,严重程度可能不同。这些症状包括激越、张力亢进、张力减退、震颤、嗜睡、呼吸性窘迫和进食障碍。 对于孕妇,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服用本品。 动物试验表明,利培酮和 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同时,人体试验也已证明本品会经母乳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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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 、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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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静脉滴注后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血小板减少,也可发生皮肤过敏(如药疹等)。小儿腹泻,肝功能损害,血管刺激疼痛,胃肠不适。呼吸困难,寒战,发热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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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过程中偶有发热、气紧现象,停止用药即恢复正常。 2、用药过程应定期检查血象,发现血小板减少应及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 3、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5、儿童用药:目前尚无足够儿童用药的临床资料。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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