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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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苯妥英钠,茶碱,颠茄,咖啡因,可可碱,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麻黄碱。 |
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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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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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07 |
国药准字H20133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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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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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2片,一日2~3次,饭后服用。连续服用一周后或症状控制后可减量为每次1~2片,一日1~2次维持。 2.小儿:每日可按每千克体重1/10片服用,每日最多不得超过5片。 3.极量:一次用量最大不得超过6片,一日用量最大不得超过10片。 |
每日2.5g/m2,连用2周,休息1周。每日总剂量分早晚2次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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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严重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禁用。 |
本品的副反应可能与以下情况有关:消化系统:最常见的副反应为可逆性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炎等。严重的(3~4级)副反应相对少见。皮肤:在几乎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中发生手足综合征:表现为麻木、感觉迟钝、感觉异常、麻刺感、无痛感或疼痛感,皮肤肿胀或红斑,脱屑、水泡或严重的疼痛。皮炎和脱发较常见,但严重者很少见。全身不良反应:常有疲乏但严重者极少见。其他常见的副反应为粘膜炎、发热、虚弱、嗜睡等,但均不严重。神经系统:头痛、感觉异常、味觉障碍、眩晕、失眠等较常见,但严重者少见。心血管系统:下肢水肿较轻且不常见。尚未见其他心血管系统副作用。血液系统: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极少见贫血,但都不严重。其他:常见厌食及脱水,但重者极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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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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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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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轻度胃部不适感﹑恶心等胃肠刺激症状,长期服用可出现嗜睡﹑眩晕等。也可出现牙龈增生﹑多毛症。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肝脏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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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重肺心病﹑消化性溃疡及甲亢患者慎用。2.肝功能不良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3.由于本药可引起困倦,高空作业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慎用。4.嗜睡﹑胃肠道不适等轻度不良反应可减少服药量或次数,一般不必停药,如出现不良反应加重时,应停止用药。5.嗜酒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需适当增加剂量,但服用本品同时大量饮酒亦可增加毒性。 |
需限制剂量的毒性包括:腹泻、腹痛、恶心、胃炎及手足综合征。近半数接受本品治疗者会诱发腹泻,对发生脱水的严重腹泻者应严密监测并给予补液治疗。每日腹泻4~6次或有夜间腹泻者为2级腹泻,每日腹泻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碍者为3级腹泻,每日腹泻10次以上或者有肉眼血便和需静脉补液者为4级腹泻。如发生2、3或4级腹泻,则应停用本品,直到腹泻停止或腹泻次数减少到1级时再恢复使用。3级或4级腹泻后再使用本品时应减少用量。几乎近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发生手足综合征,但多为1~2级,3级综合征者不多见。多数副反应可以消失,但需要暂时停止用药或减少用量,无须长期停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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