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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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是多种水溶性维生素,其组份为硝酸硫胺、核黄素磷酸钠、烟酰胺、盐酸吡多辛、酸钠、维生素C钠、物素、叶酸、维生素B12。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药用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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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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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67 |
国药准字H13022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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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吸附药,用于食物及生物碱引起的中毒及腹泻、胃肠胀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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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口服,成人一次3-10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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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可出现恶心。 2.长期服用可出现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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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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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服用药用炭可影响小儿营养,禁止长期用于3岁以下小儿。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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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吸附药,用于食物及生物碱引起的中毒及腹泻、胃肠胀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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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使用时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本品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能有效的从胃肠道中吸附肌酐、尿酸等有毒物质,使这些毒性物质不在体内循环,而从肠道中排出体外,使体内肌酐、尿酸积存量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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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2、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水溶性维生素一般不会发生过多症,即使过量摄取,多余的部分也会迅速排泄。 |
1.本品能吸附并减弱其他药物的作用,影响消化酶活性。 2.服药期间若出现便秘,可用中药大黄饮片或番泻叶2-6g,浸泡代茶饮即可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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