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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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是多种水溶性维生素,其组份为硝酸硫胺、核黄素磷酸钠、烟酰胺、盐酸吡多辛、酸钠、维生素C钠、物素、叶酸、维生素B12。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拉嗪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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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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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67 |
国药准字H200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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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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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口服,治疗开始一日1g(4粒),分次服用,以后逐渐提高剂量至一日3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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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常见腹泻,可有恶心、上腹不适、消化不良、腹部痉挛、皮疹、头痛、头晕、失眠、关节痛、白细胞减少及短暂性焦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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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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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用药也缺乏临床经验,应慎重。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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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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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使用时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1.药理作用: 本品以活性成分5-氨基水杨酸替代柳氮磺吡啶中无活性的磺胺吡啶,即通过偶氮键连接两分子5-氨基水杨酸,提高了疗效,降低了不良反应发生率。5-氨基水杨酸是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有效成分,但口服5-氨基水杨酸后在小肠被吸收,乙酰化后随尿排出,不能到达结肠部位。本品在胃及小肠中不被吸收也不分解,到达结肠部位后其偶氮键在细菌作用下断裂,分解为二分子5-氨基水杨酸并作用于结肠炎症粘膜 ,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抑制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形成,降低肠壁细胞膜的通透性,减轻肠粘膜水肿。 2.毒理研究: 本品口服急性毒性很低,小鼠LD50为5000mg/kg,狗LD50为3000mg/kg;慢性毒性:大鼠连续口服800mg/kg(约为人体维持剂量的40倍)一年,显示有骨盆扩张、肾小管出现沉积物及纤维化的毒性,狗连续口服1000mg/kg一年,病理组织学未见异常,偶见呕吐、大便松散和腹泻;长期毒性试验证明对大鼠无潜在致突变和致癌作用。大鼠的生殖试验显示在100~400mg/kg/天的剂量范围内(约为人体维持剂量的5~20倍)不影响其生育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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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2、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水溶性维生素一般不会发生过多症,即使过量摄取,多余的部分也会迅速排泄。 |
有胃肠道反应者慎用。一旦发现漏服可立即补服,但不要在同一时间服用两倍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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