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是多种水溶性维生素,其组份为硝酸硫胺、核黄素磷酸钠、烟酰胺、盐酸吡多辛、酸钠、维生素C钠、物素、叶酸、维生素B12。 |
本品每粒含硫酸氨基葡萄糖0.25g辅料为:玉米淀粉,乳糖,硬脂酸镁,滑石粉。 |
|
|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幼狮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67 |
注册证号HC2018100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口服,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
|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常见轻度有胃肠不适,如恶心、腹痛、嗳气、便秘、腹泻、消化不良、胀气、胃部饱张与疼痛;常见轻度的头痛,乏力和困倦;有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有些病人偶发视觉障碍,脱发,支气管哮喘和血糖升高,偶见轻度嗜睡。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
| 药理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使用时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
| 注意事项 |
1、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2、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水溶性维生素一般不会发生过多症,即使过量摄取,多余的部分也会迅速排泄。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6周以上用药应由医师确定是否必要,并应有医师指导。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由于缺乏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治疗。 10.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对于患有留写晚不耐受问题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南及在治疗过程中,建议定期监测控制白看,必要时婚予胰岛素治疗。 (2)对患有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中,推荐进行血国的监测,因为在部分病例中,观察到中接受氨基菌萄睫治疗的患者出现高胆固静血症。 (3)观察到开始氨基葡菌糖治疗后会引起哮端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焓药后,上还状况消退),因此,开始使用氨基菌型糖治疗的哮翰患者应注意到症状可能会加重。 (4)对于需要限制纳摄人的患者(例如。肾功能减低或低钠饮食者)需考虑药物的钠念量(每日1500毫克剂量中含有151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