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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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是多种水溶性维生素,其组份为硝酸硫胺、核黄素磷酸钠、烟酰胺、盐酸吡多辛、酸钠、维生素C钠、物素、叶酸、维生素B12。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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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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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67 |
国药准字H2001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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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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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0.5g(0.25g规格2粒;0.5g规格1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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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气、呕吐、腹胀、腹泻、便秘、胃痛,胃部不适感、偶有消化不良、口腔内不适感、口渴等症状。2.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失眠、精神恍惚、乏力、倦怠感、头晕、麻木感、嗜睡、记忆的减退、耳鸣、老年性耳聋,背痛、肩部的肌肉僵硬、下肢的紧张感、胸痛等症状。3.循环系统:偶有轻度的血压上升、心悸。4.肝脏:偶有GOT、GPT、LDH、-GTP值的上升。5.肾脏:偶有BUN、肌酐值的上升(肾功能减退)、肾结石。6.皮肤:有时有搔痒感、皮疹、偶有发热感。7.眼:偶有结膜充血。8.骨:偶有关节周围的钙化。9.其他:偶有噪音嘶哑、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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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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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关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给小儿服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血清钙值,尿中钙/铬比值等,同时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老年用药: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的生理机能低下,要注意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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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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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使用时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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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2、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水溶性维生素一般不会发生过多症,即使过量摄取,多余的部分也会迅速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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