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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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是多种水溶性维生素,其组份为硝酸硫胺、核黄素磷酸钠、烟酰胺、盐酸吡多辛、酸钠、维生素C钠、物素、叶酸、维生素B12。 |
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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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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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67 |
国药准字J2008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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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骨质疏松症、肾性骨病、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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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口服。首剂量:骨质疏松症者一次2粒,一日1;其它病症者成人一次4粒,一日1次;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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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往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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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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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骨质疏松症、肾性骨病、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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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使用时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①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②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一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③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和神经肌肉协调性。口服阿法骨化醉经小肠吸收后在肝脏可以直接转化为活性维生素D,甚至在骨骼中也能转化,而不需肾脏转化,故适宜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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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2、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水溶性维生素一般不会发生过多症,即使过量摄取,多余的部分也会迅速排泄。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庆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艰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闰趋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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