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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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是多种水溶性维生素,其组份为硝酸硫胺、核黄素磷酸钠、烟酰胺、盐酸吡多辛、酸钠、维生素C钠、物素、叶酸、维生素B12。 |
雷公藤多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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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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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67 |
国药准字Z430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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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祛风解毒、除湿消肿、舒筋通络。有抗炎及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用于风湿热阏,毒邪阻滞所致的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白塞氏三联症,麻风反应,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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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口服,按体重每1kg每日1~1.5mg,分三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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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口干、恶心、 呕吐、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腹泻、黄疽、转氨酶升高;严重者可出现急性中毒性肝损伤、胃出血。2.血液系统:白细胞,血小板下降;严重者可出现粒细胞缺乏和全血细胞减少。3.泌尿系统:少尿或多尿、水肿、肾功能异常等肾脏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下降、心电图异常。5.生殖、内分泌系统:女子月经紊乱、月经量少或闭经;男子梢子数量减少、活力下降。6.神经系统:头昏、头辇、嗜睡,失眠、神经炎、复视。7.其他:皮疹、瘙痒、脱发、面部色素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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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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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祛风解毒、除湿消肿、舒筋通络。有抗炎及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用于风湿热阏,毒邪阻滞所致的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白塞氏三联症,麻风反应,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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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使用时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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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2、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水溶性维生素一般不会发生过多症,即使过量摄取,多余的部分也会迅速排泄。 |
1.服药期间可引起月经紊乱,精子活力及数目减少,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2.有严重心脑血管和老年患者慎用。3.孕妇忌用。4.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5.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査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6.连续用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如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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