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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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是多种水溶性维生素,其组份为硝酸硫胺、核黄素磷酸钠、烟酰胺、盐酸吡多辛、酸钠、维生素C钠、物素、叶酸、维生素B12。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车费为盐酸氨溴索6毫克。辅料为山梨醇、甘油、蔗糖、丙二醇、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磷酸氢二钠、枸橼酸、香料、胭脂红、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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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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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67 |
国药准字H2005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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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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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用量见下表:0~1岁,遵医嘱;1~2岁,一次用量2.5毫升,一日2次;2~6岁,一次用量2.5毫升,一日3次;6~12岁,一次用量5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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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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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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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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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使用时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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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2、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水溶性维生素一般不会发生过多症,即使过量摄取,多余的部分也会迅速排泄。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3.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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