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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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是多种水溶性维生素,其组份为硝酸硫胺、核黄素磷酸钠、烟酰胺、盐酸吡多辛、酸钠、维生素C钠、物素、叶酸、维生素B12。 |
化学名称:3,5-吡啶二羧酸,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2-[(3,3-二苯基丙基)甲胺]-1,1-二甲基甲酯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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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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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67 |
国药准字H20103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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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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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用法 每天1次,餐前15分钟口服。用量 推荐剂量为10mg,根据病人的个体反应可增至每次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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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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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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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生育可能的妇女,除非采取了有效的避孕方·左室流出道梗阻·未治疗的充血性心衰·不稳定型心绞痛·重度肝肾功能损害·心肌梗死一个月内·同时服用CYP3A4的强效抑制剂、环孢素或柚子汁(见【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患者(如果体内没有安装起搏器),在应用乐卡地平时应被密切观察。尽管血流动力学的对照研究并没有发现本品对心室功能的损害,但左室功能不全的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小心。有证据提示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应用短效二氢毗啶类药物时可能会增加心血管风险。尽管乐卡地平是长效药物,但在这些患者中应用也应注意。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部分二氢吡啶类药物会导致心前区疼痛或者心绞痛,极少数先前存在心绞痛的患者,其心绞痛发作频率、持续时间或严重程度会增加。还有心肌梗死的个例报道(见【不良反应】)。肝肾功能异常时的应用:轻到中度肝或肾功能异常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时应谨慎。尽管这类人群可能耐受常用的推荐剂量,但将日剂量增至20mg时则需要注意。由于肝功能受损时抗高血压效果可能会增强,因此需要考虑调整剂量。不推荐在肝功能重度损害或者重度肾功能不全(GFR<30ml/min)的患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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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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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使用时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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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 2、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水溶性维生素一般不会发生过多症,即使过量摄取,多余的部分也会迅速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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