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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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白芍,香附,当归,三七,艾叶(炭),麦冬,党参,益母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蔗糖,柠檬黄。 |
当归、蟾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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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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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56 |
国药准字Z1096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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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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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3次;或经前4~5天服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疗程6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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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出现恶心、血象降低。过量、连续久服可致心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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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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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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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经体外与体内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本品对部分肿瘤细胞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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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心脏病患者慎用;2.孕妇忌服;3.注意观察血象;4.注意掌握服用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