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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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降香.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大蒜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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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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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2015 |
国药准字H32025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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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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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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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含有丹参、降香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2.香丹注射液含有聚山梨酯-80,对聚山梨酯-80类制剂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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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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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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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紫绀、发热、寒战、晕厥等。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胸闷、咳嗽、喘憋、喉水肿等。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
本品对多种球菌、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痢疾杆菌、伤寒及副伤寒杆菌、大肠杆菌、结核杆菌等有抑制和杀菌作用。对真菌感染有抑制作用。对阿米巴原虫、阴道滴虫、蛲虫等也有抑制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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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液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