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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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细胞色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0-甲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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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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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282 |
国药准字H1999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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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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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15-30mg,每日30-60mg。静脉注射时,加25%葡萄糖注射液20ml混匀后缓慢注射。也可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儿童: (1)肌注:<1岁,每次1.5-7.5mg;1-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2)静注:<1岁,每次7.5mg;1-8岁,每次7.5mg-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3)静滴:<8岁,每次15mg;>9岁,每次15-30mg,每日1次。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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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尊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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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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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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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醉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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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也可因制剂不纯,混有热原而引起热原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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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皮试划痕法系用0.03%溶液1滴,滴于前臂屈面皮肤上,用针在其上刺扎一下(单刺)或多下(多刺),至少量出血程度。皮内注射法系用0.03mg/ml溶液0.03-0.05ml皮内注射。均观察15-20分钟,单刺者局部红晕直径10mm以上或丘疹直径>7mm以上,多刺和皮内注射者红晕直径15mm以上或丘疹直径10mm以上为阳性。皮试阳性者禁用。 2、中止用药后再继续用药时,过敏反应尤易发生,须再做皮试,且应用用药量较小的皮内注射法。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1/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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