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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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辅料为: |
丹参、荜茇、川牛膝、胡椒、花椒、藁本、伸筋草、山柰、高良姜、樟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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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江南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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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62 |
国药准字Z2011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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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 |
本品用于风寒湿痹、气血瘀滞证之局部关节疼痛、肿胀、麻木重着、屈伸不利或活动受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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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搽。 |
外用,贴于患处。使用前将患处皮肤洗净,擦干,撕去盖衬,将膏面贴于患处,并使膏布的弹力方向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疗程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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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
开放性伤口忌用,严重肝功能异常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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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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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足癣。 |
本品用于风寒湿痹、气血瘀滞证之局部关节疼痛、肿胀、麻木重着、屈伸不利或活动受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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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有27例患者(27/470)用药后出现皮肤局部刺激反应,多在用药2-3天贴药处局部皮肤发红、瘙痒,发生率为5.74%,自行缓解,个别患者需要停药或者对症处理。 2、有19例患者(19/470)出现用药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轻度升高,发生率为4.04%;5例患者(5/470)用药后ALT明显升高,发生率为1.06%,尚无法判断与药物的相关性。 3、有5例患者用药后血常规白细胞下降或上升,尚无法判断与药物的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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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过敏者、皮肤表面有破损的患者不宜使用。 2、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3、每次贴敷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若贴敷后出现皮疹、红痒等症状,或遵医嘱。 4、目前的研究结果仅支持7天疗程的有效性与安全性,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连续使用不应超过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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